關於文件放置位置
複印、掃描或傳真時,將文件放入 ADF 中或文件玻璃平台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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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DF
可掃描的尺寸 |
A4、A5、A6、B5、B6、Letter、Legal 13/13.5/14、Executive、Statement、8.5 SQ、Folio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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紙張容量 |
50 張 (80 g/m2) 或最多可增加到 5 公釐 (0.2 英寸) |
紙張重量 |
60 至 105 g/m2 (16 至 28 lb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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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玻璃平台
可掃描的尺寸 |
A4、A5、A6、B5、B6、Letter、Executive、Statement、8.5 SQ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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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厚度 |
最多20公釐 |
筆記
A6 尺寸無法雙面掃描。
注意
若文件使用到黏劑、墨水或修正液,請在文件完全風乾後再放入。
關於不可放入 ADF 的文件
以下文件不能放入 ADF。將文件置於文件玻璃平台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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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打洞或破縫的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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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有摺角或損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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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摺疊線的文件或嚴重捲曲的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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濕掉的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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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靜電而黏在一起的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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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面有碳粉的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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布料、金屬片、投影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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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訂書針、夾子或膠帶固定的文件,或貼有便利貼的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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紙張互黏或含黏膠的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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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光面紙的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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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塗佈紙的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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墨水或修正液未乾的文件
請注意下列事項,避免損壞文件玻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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複印厚重文件時,請勿在文件玻璃重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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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輕放厚重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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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放入有尖銳凸出物的文件。
關於可掃描的區域
無法掃描標準紙張邊緣以外 2 公釐區域內的文字或影像。
